是好奇还是好色?
男人被指称好色由来已久,如山铁证中有一条就是走在路上对擦肩而过的女人的目光追随,即使有女朋友或者老婆在身边也照看不误。现在估计没几个女人会对男人提出目不斜视的要求了,包容性大约主要来自于无可奈何。事实是,人对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大都是比较包容的,比如小孩子大多比较听爸妈的话等长大了就不同了。
好色这个词是贬义的,至少和爱美之心不同,后者比较雅致。因此作为男人的一员,背负着这么难听的骂名,自然有必要作一些解释。首先,那自然也要承认走在路上对过往的女人是必定要看的,只要别太忙着赶时间。
基本上,人眼睛的广阔视角决定了除了路可以看到的东西太多,而且谁的眼睛也没有过滤设备,闯入视野里的女人想不看也不行。当然此看非彼看,这么说就显得狡辩了,男人没必要这么小气。女人讨厌的是男人眼睛主动的搜寻,对那些无意闯入的不速之客并不介意,自然,不介意的原因同样是无可奈何。
看别的女人,并不是因为她们更漂亮,身材更辣,这是两回事。我深爱着我的女朋友,从来没有怀疑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,可是我仍然会在上街时看别的女人。我们并不会因为得到最好就排斥多样性,最爱的当然最珍惜,但不代表就可以对其他的视而不见,以至于完全没有好奇心。好奇,本就是人的本性之一。
看过去,大多是因为好奇,如果对面过来的女人是我楼下传达室的大妈,天天看到那个,我一定不会再看。但那是个从来没见过的陌生异性,这当然不同了,她长得什么样子,那大致是想看看的。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,和忠诚没有任何关系。擦肩而过之后,也不会在心里留下什么后遗症,男人没有那么脆弱。整天在一起的女人都未必能让我们心动,何况是一个陌生的人?
你女朋友是最美的,最可爱的,于是你就不该再目光游移看别的女人,岂有此理?人类是万物之灵,号称最好的生物,地球主宰,比起其他的生物具有绝对的优势,但我们不也常逛动物园吗?按照某些人的逻辑,只看最好的人类就是了,你还去看猴子,狼,熊猫干什么呢?难道你女朋友长得还不如猴子?
上面这个比喻并不恰当,街上的女人的确比猴子危险。不过,大多数时候,一个陌生的女人的偶尔的一次擦肩而过,所引起的兴奋不见的比动物园里那些家伙更多。不信,很多人在动物园里指着猴子猩猩兴奋得大叫,在街上指着陌生女人大叫的男人却并不多。
所谓的好色,有时只是出于对多样性的好奇,仅此而已。